2007年怀远县计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满足对我县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我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拟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和完善事业单位用人考试聘用制度,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新聘人员的政治及业务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25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须达到2:1以上比例,达不到比例的要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类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报妇产科的须为女性)。
2、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医学类临床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女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应聘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的, 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 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应聘岗位必需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1、县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外科2名,妇产科2名;
2、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计21名。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的程序为制定招聘计划、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5日——2007年11月16日(8: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大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①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一张,经初步资格审查同意,填写《报名表》。
②根据皖价费[2006]22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收取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摄像费、实际操作费、体检费据实另行收取。
③2007年11月21日工作时间,凭报名者身份证和收费票据到县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552-8212308 0552-8212090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综合知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按1:2进入实际操作;
3、笔试与实际操作成绩按4:6比例计算分值;
4、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
根据折合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不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在怀远县人事人才网及相关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审批
根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首聘聘期3年,聘期期满,根据受聘人员工作期间考核情况,由单位决定是否续聘,续聘仍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六、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成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常言龙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许玉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明华 (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章 平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崔 伟 (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守本 (县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刘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其他
1、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招聘原则,照章办事,规范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2、招聘工作由怀远县人事局组织实施。</P>
怀远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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